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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犯罪呈现新特点 通过互联网侵犯著作权成最主要手段

2019-07-28 16:28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知产犯罪呈现新特点 通过互联网侵犯著作权成最主要手段

 图一:2015年-2018年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情况 

知产犯罪呈现新特点 通过互联网侵犯著作权成最主要手段

图二:2018年已生效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判决情况

  近日,上海市检察院发布《2018年度上海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对全市检察机关2018年所办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分析知识产权犯罪特点及趋势,重点关注司法实践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并就进一步完善上海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出相关建议。 
  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基本情况 
  2018年,上海市检察机关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34件781人,其中审查逮捕案件201件350人,审查起诉案件233件431人,未出现捕后撤案和无罪案件(见图一)。 
  案件受理总量上升明显。侵犯知识产权批捕案件同比上升37.67%,侵犯知识产权公诉案件同比上升10.95%。 
  各罪增幅不一,商标案件始终居首。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侵犯著作权罪案件量均上升,侵犯商业秘密罪有6件9人。商标犯罪案件占全部案件的89%,这类传统犯罪实施起来简单、获利巨大,犯罪成本小,故发案较多。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提高,权利人损失得到部分弥补。2018年,上海市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比上升262.5%。通过检察机关启动认罪认罚程序,权利人的损失得到部分弥补,办案效果得到初步显现。 
  轻刑率、缓刑率比例较高,探索适用禁止令已有成功实践。2018年上海市知识产权犯罪已生效判决187件290人,均获有罪判决,其中,判处三年以下轻刑率达89.4%,缓刑率为34.4%,罚金刑适用率为90%(见图二)。对销售假冒品牌白酒的3名被告人适用禁止令。 
  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新特点 
  2018年上海市知识产权刑事犯罪主要呈现如下特点: 
  商标犯罪主体呈低知化与传递性,著作权类、商业秘密犯罪主体呈高知化和职业性特点。商标犯罪主体中八成为个体户、无证商贩和社会闲散人员,七成主体仅有高中及以下文化。且因同乡或熟人关系而聚集,制假售假行为容易在一定犯罪区域内进行传递。侵犯著作权犯罪主体中过半数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近八成为网游玩家、网络服务从业者或软件技术领域的从业者,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商业秘密犯罪均系利用技术研发、生产销售或公司高管职务之便实施犯罪,反侦查意识、诉讼抗辩意识相对较强。 
  商标类犯罪手法变异,链条式、跨区域属性日益突出。近七成商标类犯罪为共同犯罪,并通过分工,将制假售假行为进行链条化切割,各环节地理位置分开,规避法律风险。销假犯罪不再局限于某一地区,在利润丰厚的不同区域市场间流动展开,销售数额也远高于以往同类案件。 
  通过互联网侵犯著作权成为最主要手段。2018年上海市侵犯著作权案均依托互联网开展:一是以知识共享为名,将他人作品收集上传网盘,供他人有偿下载;二是私自架设、租用网络游戏服务器从事“私服”活动;三是传统盗版书籍侵犯著作权案,依托网络有所抬头。 
  商业秘密案件增长明显,企业内控盲点成为犯罪高发诱因。2018年上海市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增长明显,集中在机械制造、生物科技等高新技术、新兴产业领域。商业秘密被泄露、窃取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一是物理隔离不到位,行为人能轻易接触秘密载体;二是对涉密员工离职审查力度不足,导致行为人有意识周密安排、带走关键技术;三是对涉商业秘密研发资料保存不当,致使关键证据缺失,影响案件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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