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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改革“1+3”任务已完成过半

2017-08-30 20:32来源:人民日报浏览:手机版

  “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更便利了”“老百姓异地办理身份证不用来回奔波了”“一些长期无户口的人可以登记户口了”……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新年贺词中的这几句话,言简意赅勾勒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给广大群众带来的满满获得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扎实推进公安改革。如今,公安改革“1+3”意见方案确定的改革任务已完成过半,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重要突破,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改革亮点纷呈,人民群众对切身感受到的新变化交口称赞。
  出台多项便民利民的实招
  6月20日,备受关注的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正式启动。全国统一实施互联网选号、随机选号范围扩大至“20—50选1”,部分地区还开始应用统一的号牌选号系统,让选号更公开更公正。
  便民利民的改革“红包”远不止于此。两年多来,改革蓝图变成了具体可行的方案,变成了触手可及的现实。
  ——上户口,更有尊严。出台《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对解决无户口人员问题和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立下了“规矩”: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切实保障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基本权利。
  ——考驾照,更加公正。继《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推出18项车检改革新政后,小汽车自学直考、自主报考约考、异地考试办证等一系列涉及车检、驾考改革举措精准落地。
  ——办证件,更加方便。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不仅让无数生活在异地他乡的人们不用再来回奔波, 还通过建立在身份信息基础上的信息共享,引发其他很多异地政务服务举措的出台。
  ——出入境,更加高效。从简化申办手续、便利居住证持有人申办,到完善出入境窗口服务机制、推进签证便利化,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上证件,让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不再是梦。
  ——开证明,不再“任性”。向“奇葩证明”开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证明过多过滥问题,公安部明确,不再开具18种证明材料,并着手研究制定规范派出所开具证明的工作意见。
  公安改革既是惠民的改革,也是惠警的改革。深化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深化警务体制改革创新,人民警察分类管理、招录培养、职业保障和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取得重要突破,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正一步步落到实处。
  啃下多个难啃的硬骨头
  和其他改革一样,一些深层次问题成为公安改革路上难啃的硬骨头。
  改革,就要迎难而上。从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和居住证暂行条例“双落地”,到出台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再到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确立,中央“破冰”户籍制度的坚定决心,清晰可见。
  改革,就要打破发展瓶颈。为着力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公安机关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突出“规范权力”与“强化责任”。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修订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到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改革,就要攻坚历史欠账。2014年以来,公安部持续开展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3年来,全国身份证号码重号人数由171万个减至8个,身份证号码的唯一性目标基本实现,目前已基本解决户口登记的错重假问题,并建立健全了常态监管机制。
  改革,就要直面利益调整。驾考改革一改过去驾校包办报考的做法,推进驾考社会化,推出私家车6年内免检、省内异地检车、预约检验等18项举措,特别是禁止下属单位开办车检机构。“只要能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再大的利益也得剥离,再多的麻烦也得自己承担,再难的堡垒也得攻坚下来。”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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