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乘客拒付车费还辱骂、抓扯出警民警 被检察机关以袭警罪批捕
正义网贵阳3月17日电(记者张安)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将刑法第277条妨害公务罪的第5款修改为袭警罪并正式施行。 2021年3月4日,犯罪嫌疑人张某酒醉后乘坐出租车拒不支付车费,与出租车司机发生纠纷。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民警接警后出警执法办案,遭到张某暴力抗拒。张某辱骂、抓扯民警,踢翻执法记录仪,导致两名民警被抓伤、咬伤。后张某被传唤带至观山湖区世纪城派出所办案中心约束醒酒,其态度仍然极其恶劣,在已经酒醒清醒的情况下,暴力损坏办案中心设施,将随身携带的玻璃瓶砸碎使用碎玻璃片威胁民警,民警陈某在制止张某的过程中被咬伤左手臂。 经查实,张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分别造成三名民警抓伤、咬伤及组织损伤。 近日,贵阳市观山湖区检察院依法以袭警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 (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最新资讯:
- 达州通川区法院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活动07-18
- 打虎!正部级刘慧被查07-18
- 淅川县浩洋钒业监守自盗?向南水北调水源区偷排污水06-17
- 河南省纪委监委同时通报两名厅官被处分06-16
- 25名学者,被集中通报批评06-16
- 筑牢法治根基 锻造公安铁军06-15
- 政产学研联合调研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共绘长三角法治协同新图景06-10
- 山东永牛建筑工程公司违法截留工亡赔偿金06-06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典型案例05-06
- 中国直播经济法治生态座谈会在郑召开05-02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