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20元小奖不满足 男子伪造100万大奖彩票获刑3年
正义网宁波2月18日电(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胡婷婷 李宏)一男子采用挖补、粘贴等手段,将只中20元小奖的刮刮乐彩票伪造成中100万元大奖的彩票,妄图“搏一搏,单车变摩托”,结果被一眼识破,还把自己“搏”进了监狱。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2019年4月,刘某在一家福利彩票店购买了五张刮刮乐彩票,其中一张“摇钱树”彩票中得20元。根据规则,该彩票上包括“中奖号码”和“我的号码”两个区域,在刮奖区的20个“我的号码”中,如果刮出和3个“中奖号码”中任意一个相同的号码,即可获得该“我的号码”下方对应的奖金。 刘某发现,这张中20元的彩票只要把其中一个“中奖号码”上的数字从“16”改成“03”就可以再中100万元大奖,而自己另一张彩票上恰好有数字“03”,顿起贪念,通过挖补、粘贴等手段将数字“16”替换成了“03”。 随后,刘某还将自己中奖的消息告诉了自己的父亲,刘父激动不已。第二天,两人就拿着彩票到宁波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兑奖大厅要求兑奖。 工作人员确认好身份信息后,登入浙江省福彩中心刮刮乐兑奖系统查验。很快发现,刘某中的是20元小奖,而非他声称的100万元大奖。工作人员再仔细检查这张彩票后发现,中奖号码“03”是被人恶意挖补拼贴上去的。 根据实际的中奖情况,宁波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向刘某兑付了20元奖金,并要收走该伪造的彩票。 面对这个结果,刘父不能接受,坚称两人都没有这个心眼,绝对没有在彩票上动过手脚。工作人员报警后,心虚的刘某劝刘父离开。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法律意识淡薄的刘某虽对伪造彩票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始终认为,自己没有拿到钱,算不上诈骗。但事实上,刘某伪造彩票,使用该彩票企图兑100万元大奖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属于诈骗未遂,经检察官和律师释法说理,刘某终于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表示愿意认罪认罚。(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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