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京报]制造“李娜改国籍”的律师,不该道个歉?
1月4日晚,实名认证的博主“刘文华律师”发微博称,“领事证明,李娜退出中国国籍。”并附上了中国驻釜山总领事馆2020年12月24日签发的第462号领事证明图片,图片显示李娜已移民到釜山。 因网民本能地将此处的“李娜”联想成中国网球历史第一人李娜,消息迅速成了微博热搜No.1。一时间,中国网球史上标志性人物李娜改国籍的消息甚嚣尘上。 但这很快遭到了“辟谣”。先是李娜团队否认,接着中国驻釜山总领事馆做了回应,对别有用心人员非法盗用个人法律文件并在网上传播炒作的行径予以谴责。之后“刘文华律师”又发微博称,此李娜非彼李娜。 原来是弄错对象,原来是乌龙一场。看上去,错讹消息已得到澄清,但真的可以一笔勾销? 要知道,这起舆情事件让“娜姐”李娜深受其扰,还造成了社会注意力资源的错置与浪费,助长了某些人道德绑架的兴致。 但该律师“搞个大消息”式的爆料,很难让人一笑而过:爆料素人李娜改国籍,还制造出“消息越短事越大”的轰动性效果,却不在帖中做提示,很不负责任。 表面上看,要怪得怪网民“胡乱关联”,可实质上,锅还得让该律师背——他故意利用“同名模糊效应”加蹭名人热度的做法,混淆了视听,误导了公众;既背离了律师伦理,也有违大V应有的社会责任。 更何况,爆出跟李娜同名同姓者的护照号与领事证明,已涉嫌违法。他到底从何途径获取到了李娜的领事证明,侵害他人合法权利该担何责,值得深究。 从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事件到“李娜改国籍”风波,“开篇一张图,内容全靠编”、“只顾‘爆猛料’,不顾基本核实”的做法不时有之。到头来,后期当事人辟谣付出的时间精力成本,跟前期误导成本严重不匹配。而这,不会也不应为法律跟社会所容。就此事的责任来看,法律的要归法律,但毫无疑问,涉事律师还欠娜姐跟公众一个道歉。 □侃人(媒体人)(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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