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权志高涉嫌受贿、徇私枉法案提起公诉
日前,山西省公安厅原副巡视员权志高(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权志高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权志高,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忻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权志高利用担任山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运城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吕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权志高身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贿赂,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其受到追诉,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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