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员工修改公司支付宝提现密码"监守自盗"百余万获刑
正义网泉州3月4日电(通讯员王荣灿 黄墩良)身为公司员工,干起了“监守自盗”的勾当,篡改公司支付宝账号密码,进而通过转账、提现等方式,1个多月盗走130多万元。日前,经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犯盗窃罪判处苏某清有期徒刑10年半,并处罚金5万元。 经审理查明,苏某清受聘于福建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期间,负责公司及旗下门店的网络安全管理、软硬件维护,包括负责公司旗下程某闽个人经营的丰泽区潮人会娱乐会所(以下简称会所)用于收银的支付宝平台的业务洽谈及后续对接、日常维护、交易记录查询等。 2018年2月2日,苏某清代表会所与福建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络公司)签订线下扫码支付协议,授权网络公司协助开通该会所支付宝账户的扫码支付功能等,用于收取该会所经营的酒吧的营业款。 当年3月初,苏某清以要测试支付宝能否正常使用为由,找投资公司原出纳杨某索要登陆支付宝账户的验证码。随后,他擅自更改该支付宝账户的提现密码。自2018年3月初至4月底期间,苏使用该会所的支付宝账户多次转账、提现。当年4月底,投资公司泉州区出纳黄某某发现账目不对,遂向警方报案。 案发后,经确认,苏某清共盗走支付宝账户内资金总计1303899元,并将赃款用于个人赌博等。(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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