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国成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近日,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主任刘国成(正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雅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国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刘国成,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雅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国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不正确履行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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