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划算!福建一男子为讨8千元将他人打伤赔偿21万
正义网漳州11月8日电(通讯员黄龙 欧新蕊)男子登门到对方家中讨要几千元水泥欠款,讨要不成竟将对方打成轻伤,反而因此赔偿对方21万元,这样的讨债成本可不划算!近日,经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林某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期一年三个月。 林某智与林某仔同是龙海市浮宫镇人。因林某仔欠了林某智8千块的水泥款,林某智向其讨要多次未果后,决定登门讨要。8月7日晚11点,林某智在林某仔中家中再次提出要林某仔归还水泥款时,双方发生激烈的争吵,林某智一气之下,挥拳将林某仔的鼻子打成轻伤二级。 8月9日,林某智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后还赔偿了林某仔医药费等共计21万元,最终获缓刑。 (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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