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一"校车"严重超员:7座车挤载17名幼儿园学生
正义网莆田11月9日电(通讯员王强)被告人谢某在福建省仙游县开办“XX幼儿园”,其作为法定代表人,并聘请被告人陈某作为“XX幼儿园”的校车司机,从事接送学生。然而,二人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载运输学生,构成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8年9月17日15时许,陈某驾驶不具备校车资质的7座普通客车承载17名该幼儿园学生,行经仙游县鲤南镇东山村东屏中学旁村道被仙游县公安局当场查获。因该小型普通客车核定承载7人,陈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事校车业务且载客超过核定成员达100%,属严重超载。(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最新资讯:
- 河北省行唐县法学会开展普法宣传“进公园、进企业”活动09-08
- 达州通川区法院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活动07-18
- 打虎!正部级刘慧被查07-18
- 淅川县浩洋钒业监守自盗?向南水北调水源区偷排污水06-17
- 河南省纪委监委同时通报两名厅官被处分06-16
- 25名学者,被集中通报批评06-16
- 筑牢法治根基 锻造公安铁军06-15
- 政产学研联合调研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共绘长三角法治协同新图景06-10
- 郑州市市长督办经开区一村民征迁赔偿款06-06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典型案例05-06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