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与他人争吵被瞪眼 怀恨在心开枪损车伤人
正义网电 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吵,被旁人瞪眼后怀恨在心,竟开枪损车伤人。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二年,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八个月。 2017年11月28日凌晨,曾某在酒吧门口与他人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曾某怀疑在旁边的林某对其瞪眼警告,遂伺机报复。同日22时许,曾某携带改制射钉枪朝林某停放的小车车尾开了一枪。曾某心想一枪未能吓唬住林某,欲使用射钉枪再次朝林某小车的方向开枪,此时,正好林某及冯某走过来,枪射出的铁砂击中冯某额头。随后,曾某逃离现场。 2017年11月29日,曾某到公安机关自首。经鉴定,曾某使用的枪支属火药枪支。冯某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林某的小车修理费为1.6万余元。另查明,曾某因犯故意伤害罪曾被判刑,2009年5月刑满释放。(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最新资讯:
- 达州通川区法院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活动07-18
- 打虎!正部级刘慧被查07-18
- 淅川县浩洋钒业监守自盗?向南水北调水源区偷排污水06-17
- 河南省纪委监委同时通报两名厅官被处分06-16
- 25名学者,被集中通报批评06-16
- 筑牢法治根基 锻造公安铁军06-15
- 政产学研联合调研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共绘长三角法治协同新图景06-10
- 邓州市政府招商设陷阱 一外地女商被骗780万06-06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典型案例05-06
- 中国直播经济法治生态座谈会在郑召开05-02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