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每村将补贴组织经费 配套办公设施
本网讯(特约调研员:赵秋霞)今天,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对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进行了解读。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强化村级组织基础保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主要提出了三条措施:
一是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确保县域范围内平均每村每年财政补助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不低于9万元,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每3年调整一次最低保障标准,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空壳村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由财政兜底保障。 二是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统筹整合资金重点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空壳村、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对有贡献的村干部可以进行物质奖励,力争到2020年底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使集体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实现收入翻番。
三是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办公房、有办公设施、有党员活动室、有群众活动场所、有便民服务设施、有公开栏”的“六有”标准,有计划地对村级活动场所进行修缮、改造,配套必要的办公、服务设施,促进提档升级,增强综合功能。(责编:李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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