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公安去年破污染类案件155起 环保犯罪将呈高发
本网讯 杭州3月26日电(见习记者 吴佳蔚)3月26日,在浙江省公安厅推进”五水共治”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2013年该省公安机关共侦破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55起,刑事打击323人,其中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5起。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陈石春表示,浙江环保犯罪今后将呈高发态势。 2013年,是浙江公安机关全面推进打击环保犯罪的一年。该年5月份,浙江衢州、杭州、湖州等地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了衢州衢江“5.10”有毒化工废液倾倒案和“5.23”新安化工污染案这两起特大污染环境案件,成为中国最成功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 2013年5月初,不少杭州市民反映,家中的自来水有股类似汽油味的怪味。杭州环保部门介入调查后推测,怪味可能来自水源地以上的流域。 随后,浙江省环保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在调查杭州市水质受污染事件过程中,发现有人在龙游县詹家镇方村村向衢江倾倒大量的有毒化工废液。5月10日,衢州龙游警方组织警力抓获倾倒化工废液的犯罪嫌疑人林某(男,59岁,龙游人),同日迅速成立“5.10”污染环境案专案组,经过4个月的连续奋战,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查明倾倒于衢州境内的化工废液多达5080.76余吨,造成环境污染直接经济损失达6000余万元。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环境问题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在今后一个很长的时期,我省环保犯罪将呈现一个高发态势。”陈石春说。 他表示,从各地侦办的案件情况看,浙江环保犯罪的形态比较复杂:有跨省、跨区域运输、倾倒危险废物的跨区域型犯罪;有产生固废、危废企业和专门实施运输倾倒企业共同实施犯罪的网络型犯罪;有利用未批准登记的“黑窝点”“黑工厂”进行公开半公开排放的黑窝点型犯罪;有具备处置固废、危废资质企业,为追求高额利润,虚开处置证明,不处置、少处置,甚至将危险废物直接卖给无处置资质单位或个人牟利的专业型犯罪等形式,并且,整个犯罪呈现出组织化、专业化特征。 2013年,浙江公安机关共侦破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55起,其中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5起,省厅挂牌督办案件37起,刑事打击323人。同比2012年破获此类刑事案件4起,刑事打击11人,增量十分明显。 26日,浙江省公安厅联合省环保厅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打污染清江河”专项行动。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明确了电镀、制革、印染、化工、炼油、褪色等重污染行业和国家明确淘汰类污染项目,并将钱塘江流域、上游河道流域及当地“五水共治”确定为治污重点区域,严打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及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及附近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等9种违法犯罪行为。(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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