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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提高违法成本:三人非法采砂牟利40万赔偿200万

2019-07-18 14:17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对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资源的不法分子,检察院在对其严厉打击的同时,还通过公益诉讼提高其违法成本—— 

牟利40万元,赔偿200万元

公益诉讼提高违法成本:三人非法采砂牟利40万赔偿200万

检察院邀请各领域专家就非法采砂损害评估召开专门会议

公益诉讼提高违法成本:三人非法采砂牟利40万赔偿200万

  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得到消息,由该院提起的徐静海等三人非法采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二审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该起案发于国家重点航道工程附近的非法采砂案,历经两年时间,刑事诉讼指控和公益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有力地保障了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安全。 
  非法采砂 
  危及重点工程安全 
  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工程是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十三五”规划明确的重大工程,是我国内河水运投资规模最大、技术和建设环境最复杂的重点工程。2015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文同意建设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建成以后,未来5年内5万吨海轮可以直达南京港,能够大幅提升长江黄金水道江海联运、江海直达运输水平。 
  2017年5月,长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工程指挥部出具《关于采砂船在深水航道工程区域进行采砂的情况通报》,指出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工程已经施工结束,但发现有来历不明的采砂船进行采砂作业,其中最近的采砂坑离所建工程丁坝只有十几米,如不尽快控制,将对航道整治建筑物护底和坝体结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并影响二期工程的治理效果,建议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 
  接到通报后,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将在这一国家重点工程附近江域进行非法采砂活动的徐静海、王前军、王行福等人抓获归案。公安机关查明,2017年4月至6月间,徐静海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改装的采砂船,雇用王前军、王行福等人在长江117浮、118浮锚地附近进行非法采砂活动,并将采集到的江砂出售给他人谋利。根据调查取证情况,公安机关认定徐静海伙同王前军非法采砂11次,出售后获利21万余元,徐静海伙同王行福非法采砂30余次,出售后获利26万余元。 
  据徐静海、王前军等人交代,长江流域禁止采砂的相关规定,他们是知道的,但在利益诱惑下,还是走上了违法之路。 
  2017年9月10日,公安机关将徐静海、王前军以涉嫌非法采矿罪移送鼓楼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鼓楼区检察院指控,2018年1月20日,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徐静海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王前军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徐静海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徐静海的上诉,维持原判。 
  主动担当 
  启动公益诉讼程序 
  2018年4月2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将另案处理的王行福移送鼓楼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徐静海、王前军、王行福等人非法采砂案的过程中,鼓楼区检察院研究后认为,该案发生在长江流域,而长江作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其水资源、渔业资源、江砂资源等都属于不特定多数人享有的国家和公共生态资源,属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徐静海等人的行为已损害了国家和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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