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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飞单”银行理财“双录”新规落地有点虚(3)

2017-11-19 13:20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应进一步明确
  内外监管责任
  根据“双录”规定,投资者在银行自助购买理财产品时,如有销售人员介入进行营销推介,则应停止自助终端购买操作,转至销售专区内购买,同时严禁销售人员在自助终端等电子设备上代客操作购买产品。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光大网点和工行网点的工作人员在介绍理财产品的大体情况后,均主动引导投资者利用自助终端机或者手机购买,且称在电脑上就可以完成首次购买的风险评估,无需与工作人员面对面。而在兴业网点,当记者强调询问是否必须要在理财室完成产品购买行为时,工作人员给出的肯定答案是“不需要”。
  那么,为什么有些银行金融机构会倾向于引导投资者自助购买理财产品呢?有理财分析师认为,这是因为“双录”规定没有涉及网上及自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投资者在网上或是自助机购买理财产品,是投资者的自主行为。产品说明书对各项信息已经有了详细的披露,投资者购买时就代表已经充分了解了该款产品,牵涉不到银行员工误导或欺诈行为,后果由投资者本人承担。
  显而易见,如果银行金融机构无法规范理财产品销售专区的使用,那么“双录”规定就只能是“纸上谈兵”,无法得到充分实施。为了防范此类现象,“双录”规定对银行机构的内部管理责任以及银监会的监督责任进行了明确。
  专家认为,对银行来说,必须建立标准统一的业务管理系统,对销售专区“双录”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其内部审计、内控合规管理职能部门和业务、信息科技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建立并有效实施相应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对高风险产品、投诉多发营业场所的检查力度和频次。银行应将内外部审计检查结果及消费者有效投诉举报等情况纳入销售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并适当提高考核权重,对违反相关制度的销售人员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同时追究上级管理部门的责任。而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则需要依法对“双录”规定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或督察,发现问题的,应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并将相关情况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记者 王莹)(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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