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富县一对夫妇因卖亲生女儿 以拐卖儿童罪获刑
本网讯 1月6日,陕西富县一对夫妇因卖亲生女儿被当地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刑。丈夫被判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1万元;妻子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处罚金5000元。
据了解,田富平与薛春丽系80后夫妻。2008年两人育有一女,2010年,第二个女儿出生,两人将第二个女儿卖给他人。2013年3月17日,“盼儿心切”的夫妇俩生下第三个女儿。田富平以3万元将孩子卖到外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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