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检察机关适用刑法新规 批捕诋毁英烈的"辣笔小球"
正义网南京3月1日电(记者卢志坚 雒呈瑞)今天,江苏省南京市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辣笔小球”微博主仇某明批准逮捕,同时决定开展公益诉讼调查工作。 2021年2月19日10时29分、10时46分,犯罪嫌疑人仇某明在新浪微博上使用其个人注册账号“辣笔小球”,先后发布两条信息,贬低、嘲讽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相关信息在微博等网络平台迅速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月20日,仇某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依法介入侦查。2月25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仇某明利用信息网络贬低、嘲讽英雄烈士,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根据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仇某明批准逮捕。同时,南京市检察机关决定公益诉讼立案并开展调查。(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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