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维持死刑!王仕勇、王仕海等15人涉黑案二审宣判!
9月10日—11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王仕勇、王仕海等15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犯罪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上诉人王仕勇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庭审现场 2020年7月24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仕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仕海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的刑罚。
被告人
一审宣判后,王仕勇等11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湖南高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9月1日对王仕勇、彭顺林故意杀人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经提讯其他各上诉人及听取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辩护和代理意见,认为本案其他事实清楚,依法进行书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