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朱天寿决定逮捕
正义网北京9月9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原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朱天寿(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宝鸡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朱天寿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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