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堰郧阳:3人非法狩猎公益诉讼案入村审判
私架电网捕获三头野猪
正义网电(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黄敏 王伶俐)6月11日,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石某等3人非法狩猎损害生态环境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当庭宣判。被告人石某、黄某、何某犯非法狩猎罪,被分别适用缓刑,并赔偿生态环境资源修复费6880元。
石某等3人系高桥村村民。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石某以3500元的价格购买了电容箱等设备,与黄某、何某在高桥村三组“白岩沟”处山林中架设铁丝电网进行非法狩猎活动,先后捕获野猪3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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