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检察机关依法对于山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正义网北京2月28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河北日报社)原管委会主任(社长)、党委书记于山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于山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于山,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于山在担任河北省唐山市规划局局长、副市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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