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
本网讯 记者近日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浙江从今年起全面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通过改革引导地方政府和学校按照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和价值观发展教育。
综合评价将学生的学习状况、综合素质和成长环境等作为主要内容构建指标体系,其中学生学习状况包括学生学业水平、应用与解决问题能力、学生学习兴趣与动机、学习负担等;学生综合素质包括学生品德行为、体质健康、心理健康、艺术素养等;学生成长环境包括师生关系、教师专业能力与教学方式、校长课程领导能力、社会环境等指数。浙江希望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逐步构建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形成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记者 朱振岳 通讯员 张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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