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潘志立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正义网北京10月16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近日,贵州省独山县委原书记潘志立(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潘志立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潘志立利用担任贵州省独山县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任独山县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擅自决定低价出让国有土地,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 下一篇: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早明光决定逮捕
- 上一篇:海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朱永盛决定逮捕
最新资讯:
- 达州通川区法院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活动07-18
- 打虎!正部级刘慧被查07-18
- 淅川县浩洋钒业监守自盗?向南水北调水源区偷排污水06-17
- 河南省纪委监委同时通报两名厅官被处分06-16
- 25名学者,被集中通报批评06-16
- 筑牢法治根基 锻造公安铁军06-15
- 政产学研联合调研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共绘长三角法治协同新图景06-10
- 山东永牛建筑工程公司违法截留工亡赔偿金06-06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典型案例05-06
- 中国直播经济法治生态座谈会在郑召开05-02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