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迟发工资 职工辞职合法
本网讯 安徽新闻网4月25日电 周冰是一家软件开发公司新招来的高材生,与公司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如果周冰在2年合同期内擅自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3万元的违约金。由于公司给他的待遇未达到预期的期望值,因此,周冰一直在想办法如何以正当手段解除合同而不支付违约金。一天,周冰发现公司给他发的工资连续两个月都是晚发了一天,单位应发工资是每月10日,而他的银行账户上都是11日才收到工资。于是,他就以公司无故拖欠职工工资为由,向单位递交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解释说,因财务部门人手紧张,晚了一天向职工工资账户汇款。周冰表示可以理解,但自己并不会因此解释而改变初衷。该经理表示,解除合同可以,但需要周冰支付3万元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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