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盲驾”到底该不该入刑
近年来,因为开车玩手机而导致的交通事故频繁被媒体报道。在“醉驾入刑”的效果显现之后,关于“开车玩手机入刑”的声音也多次出现。开车使用手机是否入刑,目前仍有争议。但对于这一行为治理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业内人士和专家的态度非常一致。
正方:入刑方能彰显威慑力 “盲驾”确应考虑入刑。开车使用手机的危害有多大?从多地警方日常处理的交通事故来看,开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堪比酒驾。前不久,有警方根据他们的“危险实验”披露,按照一辆车车速达到60千米/小时来算,即便是低头看手机3秒,也相当于盲开50米,即便车辆性能再好,刹车也至少需20米才能刹住,加上开车玩手机时驾驶人的反应更慢,导致事故的概率大大增加。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飞驰时,低头看几眼手机出现状况,驾驶员可能根本来不及反应,更易造成车毁人亡。 “盲驾”不入刑,不足以震慑开车使用手机的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这种行为的处罚较轻,只罚款200元、扣2分,威慑力远远不够,这是屡禁难止的重要原因。其实,比起闯红灯、压实线等违章行为,开车使用手机更具主动性,且交通事故风险更高。而闯红灯、压实线等违章在很多时候是无意的,误闯误压的。因此,不仅要对开车使用手机提高罚款扣分处罚,且有必要以入刑来给予更强的震慑。 有人认为,一种行为是否入刑要看社会危害程度,相对于刑法明确规定的“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等危险驾驶行为,开车使用手机的情形要复杂得多,有抢单、打电话、抢红包、玩游戏、看电视等情形,有的司机是在玩手机,有的则只是在看手机、放手机,社会危害程度不一,并非都能构成危险驾驶罪。事实上,“盲驾”入刑并不影响处理一般使用手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不予定罪处罚。 还有人觉得,开车使用手机难以搜集、固定证据。目前主要通过监控自动抓拍,但监控未必能拍到清晰画面,执法部门取证、查处难度很大。即便交警在执勤中用执法记录仪取证,不少驾驶人远远看到交警就会放下电话,且拒绝承认开车使用手机,这种“逮不着”的现状将会影响“盲驾”入刑的实施,但这并不能成为阻碍“盲驾”入刑的充分理由。“盲驾”入刑是在弥补我国在立法上的不足,交管部门增加技术投入、完善道路监控,是可以解决取证难题的。
反方:别患上“刑罚依赖症” 鉴于开车玩手机频频导致交通事故,近年来关于“盲驾入刑”的呼声日渐高涨。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时,就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对“玩弄手机或其他手持终端的行为”进行规定。不过,笔者认为,尽管“盲驾”和“醉驾”都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但两种行为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 对于“醉驾”来说,酒精含量已经导致驾驶人失去正常的驾驶和辨别能力,继续开车上路在主观上构成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的故意,可以归为危险驾驶罪。“盲驾”则不同,驾驶人处于意识清醒的状态,只是高估了自己的驾驶技术,主观上并没有故意危害他人。如果开车玩手机导致交通事故,可以根据交通肇事罪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但是单就“盲驾”行为本身,不宜列入刑法调整范畴。 同时,“盲驾入刑”在现实中也存在操作障碍。目前,刑法明确了“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等4种危险驾驶行为。追逐竞驶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获取车辆速度,醉驾可以通过抽血化验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相比之下,开车发短信、发微信的行为比较隐蔽,取证存在一定的难度。况且,对于“盲驾”也缺乏一个可以量化的标准,究竟玩手机多长时间涉嫌犯罪? 刑事处罚作为调整社会关系、处理违法行为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在其他手段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即不得已的范围内适用。事实上,对于开车使用手机的行为,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法律法规予以惩治,而不应患上“刑罚依赖症”。从国外做法来看,也大都通过扣分和罚款约束司机玩手机。比如,法国严格禁止司机在驾车时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机,一旦发现将在驾照上扣去3分并处最高750欧元的罚款。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开车玩手机每次罚款120美元。 与智能手机的发展速度和玩手机的普遍程度相比,我国在立法方面的规定稍显不足,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只作出了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并没有对使用手机的其他行为以及如何处罚作出规定。同时,一些地方交警部门对于治理“盲驾”重视不够,加之高清探头尚未普及,取证处罚存在技术障碍,导致开车玩手机往往得不到应有惩戒,助长了一些驾驶人的侥幸心理。对此,有关部门应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安全教育,引导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玩手机等影响安全驾驶的陋习。(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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