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两乘客拉扯公交车方向盘 一个被批捕 一个被判刑
近段时间,江西新余、鹰潭两地各发生一起乘客拉扯公交车方向盘事件。近日,这两起事件均有了新进展。 新余男子拉扯公交车方向盘被批捕 近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江西新余市一老年乘客拉拽公交车方向盘案件,又有新进展了。2018年11月7日,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邓某某批准逮捕。
2018年11月02日上午,现年65岁的邓某某乘坐市内103路公交车想在白竹路天工颐园小区附近下车,由于道路正在维修,原双向四车道临时改为单向一车道通行。103路公交车无法按正常路线行驶及停靠站,只能按照道路临时规划在左侧车道借道行驶,公交车无法在原有公交站台位置停车而继续行驶。此时,邓某某以自己要下车为由要求司机李某某停车,司机李某某没有同意并向其解释不能停车的原因,邓某某为使公交车停下,两次拉拽公交车的方向盘,强行迫使李某某停车。为确保车辆人员安全,李某某及时制动停车并立即报警,确保了车辆内外无人员受伤,也无财产损失。行车记录仪显示事件发生时公交车的时速约为三十公里每小时。
“乘客因坐过站或其他琐事与公交司机争执甚至‘武斗’,轻则行政拘留,重则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刘太金表示,动手的司机,如造成严重后果,会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责;动手的乘客,同样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司机的伤情达到轻伤,还将构成故意伤害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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