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救助”警犬被追责 当事人:望视频还清白
原标题:警方通报“夫妻救助警犬被追责”,当事人回应:望视频还清白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浙江金华的一对夫妻因为“救助”了一条警犬而遭遇刑事立案,目前正处于取保候审阶段,生活受到较大干扰。而当地警方认为,这对夫妻的“救助行为”属于盗窃。这对夫妻行为究竟是救助流浪狗还是盗窃警犬? 垃圾堆旁捡一只“臭”狗,警察找上门 10月8日,浙江金华的应女士在新浪微博上,通过付费问答向微博认证为“杨文战律师”账号提问,称其因在路边捡到一条狗而被认定“偷盗国家财产”,进而寻求法律帮助。应女士的丈夫朱先生向记者回忆了当时的场情形。“那天晚上,我和老婆吃完饭去公园散步,8点多路过多湖派出所门前的一条路,那里有一排垃圾桶,我老婆看到一只狗,在那边吃垃圾,当时是夏天,担心这狗会被渴死,很晚了,也没有看到有被栓绳子,我离它十几米远的时候,对它招了下手,它就自己扑过来了,摸了摸它,这条狗很脏很瘦很臭。”
应女士在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称,他们捡这条狗的地点和派出所一墙之隔,捡狗的过程全程没有强制拽狗的举动,带回家后,在狗的身上,也没有找到任何原主人的信息。尤其是认真查看狗脖子上的项圈,也没有任何信息。“严格来说,那个地方已经不属于派出所的墙外面了。因为派出所的隔壁是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那条狗所在位置的是在质量监督管理局的围墙外面的垃圾堆面上。”应女士生活,自己之前经常救助小动物。因为有过捡到狗报案未被受理的经历,这次捡到狗也没当回事儿,没有报案。恰巧那几天,她的丈夫接了一些雕刻的活,为狗寻主的事就暂时拖着了。没想到几天后,就被警察找上了门。
应女士告诉中国之声,7月初,她做了第一份笔录,上午交钱取保候审。到目前为止,手里只有交钱办理取保候审的相关票据,没有收到过警方出具的任何正式的法律文书。“就只有两张发票,那两张发票上有派出所的公章。上面写着盗窃,被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额。有让我们签过字,但是没有给我们。打印了一份文件,就说这个事情先取保候审,你们签个字,明天过来把钱交了。”而让应女士和丈夫没有想到的是,办理取保候审手续那天,他们走出派出所大门,又看到那条警犬在垃圾堆旁翻垃圾,而没有任何人看护。更让他们感到蹊跷的是,之前就有人因为警犬被刑事处罚过。
昨天(10月27日)深夜,金华市金东公安分局针对此事发布情况通报。通报称,今年6月29日晚,金东公安分局多湖派出所民警发现散放在派出所门口附近的一头警犬被盗。经立案侦查,7月3日,金东公安分局对涉嫌盗窃的朱某、应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经初步调查,该警犬非警犬基地的特种犬,系多湖派出所用于警戒、巡逻的警犬,并佩戴项圈。犯罪嫌疑人朱某、应某知道该犬系名贵犬种德国牧羊犬。针对该起案件暴露出警犬管理方面的问题,分局督察部门已开展调查,并视情作出处理。下一步,分局将继续严格依法办案,诚挚欢迎媒体和广大网民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