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金融控股原董事长钱巨炎受贿案一审宣判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钱巨炎 温州中院供图 摄
10月25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钱巨炎受贿案,对被告人钱巨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对钱巨炎受贿所得赃款赃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宣判后,钱巨炎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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