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大学通报“沈阳事件” 出示当年对其处分决定
据北京大学官方微博消息,北京大学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今日召开专题会议 ,通报“沈阳事件”,并出示了当年对其警告处分的决定。 相关网络信息出现后,北京大学教师职业道德与纪律委员会按照要求进行复核工作,调取了当年的档案材料,向当事和参与处理此事的中文系与校纪委领导进行了解。 经查,1998年初,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治安处重大责任事故调查组对有关案件进行了调查取证,于1998年3月作出了事实认定,给出了调查结论,其中涉及到沈阳行为不当、违反师德,同年7月,中文系依据公安机关提供的相关事实和调查结论,决定给予沈阳警告处分,并报学校批准,随后在中文系召开全系教师大会,通报了学校和中文系的处理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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