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澄江:2017年以来办理公益诉讼案10件
正义网玉溪3月22日电(记者肖凤珍 通讯员施建玫)“美丽的湖水,美丽的山林,是检察工作开展司法保护的职责所系。”日前,云南澄江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开平对记者介绍了一个生态环境保护的故事。 按照当地党委政府要求,该院积极融入澄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准施策,初见成效。去年,云南某集团第十公司在占用澄江县广龙社区集体所有林地时,检察人员无意中发现该公司因违法使用林地修建仙湖立交桥D匝道和施工便道,检察人员经过仔细调查后,决定向澄江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经过积极努力后,检察院督促该局作出行政处罚94014元,目前已缴纳,那里的山林已恢复了原状。 晶莹剔透、清澈见底的抚仙湖是我国蓄水量最大的深水型淡水湖泊,也是云南旅游的重点景区。该院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2017年以来,积极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受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12件20人,监督立案7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件,有效保护了澄江绿水青山。 据了解,检察院在重点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行为中,针对呈澄高速、南绕城高速建设中以及抚仙湖径流区民营采石采砂厂等系列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仅一年之内,检察院受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11件19人、滥伐林木案1件1人,该受案数是近年来年均1-2件办案数的10倍。 围绕“美丽澄江”建设,检察院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一年来,该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件,从中发现犯罪线索7件,移送本院侦查监督部门监督立案7件。同时,向县直多家单位发出认真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与此同时,结合司法办案,积极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环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分析生态环境领域的发案特点和规律,查找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共同研究制定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举措,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行政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该院积极参与县委组织的抚仙湖入湖河道治理和“仙湖卫士”行动,组建共产党员先锋队,带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倡导并组织党员群众投身抚仙湖环境保护,组织40余名干警进行截污、贯通、清洁、社区服务和综合治理18次,争做保护抚仙湖的服务者、先行者、践行者和推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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