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费药政策出台 市民看病新福利
本网讯:日前,济南市下发《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部分基本药物免费使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9月1日起,济南市将从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的基本药物中各确定一品规,由职工医保基金全额支付。此次免费药物的适用对象为职工普通门诊统筹签约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参保人,免费药将根据患者申请按指定规格发放。
一个医疗年度内,免费药物金额累计不超过120元,超过部分按照职工普通门诊统筹规定予以报销。在取用方式上,《通知》规定,参保人经签约的定点医疗机构家庭医生诊治,确需服用该药物治疗相应疾病的,由家庭医生开具免费药物处方,登记后取用。参保人取用免费药物每次每个品种不超过一盒,下次取用时,同一品种药物剩余可服用量不得超过7天。 市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的免费药物使用管理,根据基金收支情况,适时调整免费药物的剂型与规格。免费药物使用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内容。定点社区医疗机构串换药品或家庭医生为无适应症参保人开具药物的,按照《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相关规定处理。参保人有骗取免费药物行为的,本年度不得继续领取免费药物,并按照《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社保局提醒:济南市免费药政策自2017年9月开始实施,因实施时间到年底只有4个月,因此年内参保人最多可领取60元的免费药物。今后每年的免费药限额将从当年1月1日起重新计算。(责编:李凤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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