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抽查"拍苍蝇"行动未成案案件
本网讯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信访室派出工作人员,分三组赴有关盟市对第一轮“拍苍蝇”行动未成案案件进行抽查。
2013年10月,结合委厅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自治区纪委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解决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突出问题系列专项活动(简称“拍苍蝇”行动)。截止目前,共开展了三轮“拍苍蝇”行动。在第一轮“拍苍蝇”行动中,自治区纪委信访室共向各盟市纪委交办了511件案件线索。行动开展以来,各盟市纪委按照有关要求,迅速行动,妥善安排,快速查处、快速结案、快速反馈,在较短的时间内查结了一批案件线索,查实了一些违纪行为,在社会上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截止到7月底,共给予党政纪处分170人,移送司法机关24人,其他处理41人,收缴违纪金额1090余万元。自治区纪委选取其中7起典型案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然而,在第一轮“拍苍蝇”行动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盟市纪委不能够按期报结,有的案件办理质量不高,有的办案程序不够规范,还有的成案率较低,等等。针对以上情况,自治区信访室对第一轮“拍苍蝇”行动中交办的511件案件线索逐一进行了排查,筛查出举报线索清晰、反映问题具体、办结未成案的7件案件进行抽查。在抽查中,重点检查办结未成案案件的具体查办情况,同时也看盟市纪委和具体承办案件的旗县(市、区)纪委主观上是否存在畏难情绪、存在人情关、不想办案的心理,是否存在敷衍塞责和执纪失之于宽以及“放水”行为,客观上看是否存在阻力、存在关系网,导致不好办案的情况,等等。 通过开展这次抽查,一方面可以从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提供参考和借鉴,使第三轮“拍苍蝇”行动开好局、起好步,推动解决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突出问题活动取得良好成效;另一方面也可以进一步引起各盟市纪委的高度重视,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尽快查结自治区纪委交办的“拍苍蝇”行动案件线索,切实提高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效果。(内蒙古自治区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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