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首次公布两起欠薪案 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
本网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公布了8起典型案例,其中有两起涉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两起是关于欠薪的,其中第一起就是袁巧娥与丈夫共同经营的浙江云和县华夏工艺厂从2011年开始一直拖欠工人工资。2011年9月,夫妻俩突然逃匿,无法联系。云和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当时就发出了指令书,指令华夏工艺厂在9月13日前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同时,该县人民法院对工厂的机器进行了财产保全。9月21日,因袁巧娥夫妇没有如期履行,云和县人民法院正式立案调查。10月8日,袁巧娥突然出现在云和县人民法院,核对了拖欠工资的情况,共计人民币29万多元。但是,10月下旬,袁巧就再次逃匿。2012年1月15日,案件就被移送至云和县公安局刑事立案。之后,袁巧娥自动投案。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袁巧娥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另一起典型案例是浙江省湖州市经营服装厂付德红因经营不善,为逃避高利贷及支付工人工资,携带1万余元潜逃至安徽合肥、湖南株洲等地藏匿,拒不支付工人工资共计11万元左右。2012年7月,付德红在湖南株洲被抓获。之后被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就是俗称的“欠薪”。今天最高法公布的这两起欠薪案例,是属于最高法首次公布欠薪入罪的典型案例。此类案件的审判明晰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罪要件:主观方面应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客观方面,拖欠的劳动报酬需要达到数额比较大,并且在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的情况下,仍不支付。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避免了刑罚的过度干预,有助于维护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记者 何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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