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太仓男子开口腔诊所非法行医被法院判刑
本网讯 5月26日讯 未办理相关证件,开设私人诊所从事诊疗活动,受过2次行政处罚后仍然继续非法行医。近日,太仓法院公开宣判,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小刘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小刘在未取得医师资格、《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太仓市璜泾镇开设牙科诊所为他人进行口腔诊疗。2009年6月2日、2010年3月19日,小刘曾因非法行医被太仓市卫生局行政处罚两次。2013年9月23日,在其诊所内为徐先生、包女士等人进行口腔诊疗,被太仓市卫生局当场查获。 “那天我先是接待了一个男的患者,帮他修了一下镶的牙齿,后来他就走了,但还没付钱。后来又来了一个老阿姨,她说要装假牙,我还没来得及问她要什么材质的假牙,卫监的人就来了,我就停止操作了。”小刘跑到公安局自首时如实陈述。 太仓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刘在未取得医师职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但是考虑到小刘系自首,且悔罪态度较好,故对其从轻处罚,适用缓刑,遂作出了如上判决。 【法官提示】 当下,私人口腔诊所泛滥,市民在治疗口腔问题时,应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切勿图便宜和方便进入无资质的黑诊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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