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法院受理非京籍中考生要求获平等录取案
本网讯 5月14日,9位非京籍中考生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中考后参加北京市普通高中平等录取,并取得正式学籍。今天,海淀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已转入行政厅。 据悉,5月4日,8名非京籍学生因不能在北京正常参加普通高中的录取向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正式提起诉讼,西城法院收下诉讼资料表示将在7日内给予答案。5月12日,学生代表到西城法院当面索求回复时,西城法院给予答复如下:诉讼材料中的直接责任人是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诉讼主体应该是北京教育考试院,不应该是北京市教委;北京教育考试院是北京市教委的下属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注册地在海淀区,应该去被告属地海淀区法院起诉,不属于西城法院的辖区;提交诉讼材料全部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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