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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公平竞争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2018-08-03 17:48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10周年。反垄断法旨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发挥作用的重要政策工具。10年来,反垄断法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反垄断法实施10年取得了开创性成就
  10年来,我国反垄断法律规则体系逐步完善,促进公平竞争的制度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反垄断执法成效显著,企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反垄断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入开展,竞争文化广泛传播,反垄断法实施取得了诸多开创性的成就。
  建立中国特色反垄断制度规则体系。《反垄断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里程碑,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重要标志。反垄断法是竞争政策的主要内容,10年来,通过有效实施反垄断法,逐步确立了竞争政策在我国经济政策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我们着力完善中国特色的反垄断法律规则体系,推动反垄断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我们建立并组织实施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就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从体制机制上保障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10年来,查处垄断协议案163件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54件,累计罚款金额超过110亿元人民币,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183件,震慑了违法者,净化了市场环境;审结经营者集中2283件,查处未依法申报案件22件,有效预防市场垄断,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反垄断工作中的体现。我们围绕企业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厉查处燃气、供电、供水、电信、黄金饰品、乳粉等民生领域价格垄断行为,深入开展公用事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整治,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服务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我们顺应我国与世界经济深度融合的趋势,打击垄断行为,完善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培育壮大我国竞争优势提供保障。深入开展竞争政策和反垄断执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欧盟、澳大利亚等28个国家和地区执法机构商签55个竞争政策与反垄断执法合作文件。在中国—瑞士等8个自贸协定中设立竞争政策与反垄断执法合作专章,实质性完成多个自贸协定竞争政策议题谈判,保障我国高水平双向开放顺利推进。积极增强竞争领域制度性话语权,推动金砖国家等开展竞争合作。

切实增强做好反垄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反垄断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面临不少困难。主要是竞争政策作用不平衡不充分、执法体制不完善、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程序不规范、队伍能力不适应等。我们要切实增强做好反垄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着力解决面临问题,妥善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
  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改革开放实践表明,越是市场竞争充分的领域和区域,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就越好,就越具有国际竞争力。只有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鼓励竞争,才能依靠市场发现商机、培育创新。只有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才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服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要求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广大人民群众对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期望、对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渴求,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体现。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市场经济国家反垄断监管的重要方向和最终目的。要通过加强反垄断执法,保障消费者各项权利,提升满意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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