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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全面启动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

2018-08-03 17:48来源:中国法务网浏览:手机版
  本报讯 从8月1日起,凡符合条件的浙江企业,不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自主取名后可直接申请设立登记,再也不用申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了。
  为进一步压缩全省企业开办时间,简化企业名称核准和设立登记环节,经浙江省工商局争取,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同意《浙江省工商局关于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决定,在杭州、舟山试点基础上,自8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
  哪类企业可以直接进行名称自主申报?《方案》明确,除需办前置审批事项或名称核准与设立登记不是同一登记机关的仍实行名称预先申报外,其余的都可以直接进行自主申报。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自主拟定名称,申报通过的即可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免去名称预先核准环节,进一步缩短开办时间。
  据悉,浙江工商全程电子化平台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正式上线后,除明确名称用字规范、名称禁限用词库、名称行业表述以及名称组织形式等,申请人可以进入系统对拟取名称进行自动智能筛查,实现自主申报。名称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并推送“名称自主申报通过”的短信提示。然后,申请人可以继续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也可以凭自主申报通过的短信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另外,自主申报名称通过后保留30天,有效期内,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延长期限30天,逾期未办理设立登记的,名称自动失效。保留期内的名称不能调整登记机关、投资人、注册资本、投资额等事项,不能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实行名称自主申报并非“我的名称我作主”,申请人还需遵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目前浙江省工商局已建立全省统一的名称禁限用词库,如不得与同一名称登记机关的同行业字号相同或相近,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不得含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不得含有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团组织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及部队番号等等。同时,对世界五百强企业名称、驰名商标、知名商号等作相对保护,在征得同意或承诺后,方可申报。
  近年来,浙江省工商局一直致力于破解取名难题,不断推进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从年初推出可选企业名称库,提供30万个名称供企业选择申报,到允许同时申报三个名称;从全程网上名称申报到全省实施移动端名称申报;从三个工作日名称核准到一个工作日名称核准,再到全省取消名称预先核准环节,浙江省工商局始终走在实践便利化登记改革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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