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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公交上路法律空白待补(2)

2018-01-01 17:31来源:经济日报】浏览:手机版

  “无人驾驶只是一种方向,并不是人们遐想得那么简单,现在还没有实质意义上的无人驾驶。”中国道路运输协会汽车驾驶员工作委员会主任范立认为,原因之一是我国道路交通情况非常复杂,并不适应所谓无人驾驶车辆的行驶。由电脑控制的车辆也会发生来自本身或外界的意外情况,比如系统受到黑客攻击、道路标线是否清晰、道路有无障碍物遮挡等,这些都极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未来智能驾驶的推广还很难。
  范立表示,无人驾驶的车辆上路目前并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撑,也就是说在国内公共道路上的自动驾驶测试是违法的。“只要车上配有驾驶员,他就必须有驾驶证,他就是车辆的主体,发生任何问题尤其是交通事故都要承担责任。现在所说的电脑判断、观察、分析似乎比人的大脑都强,但是这些都是建立在有序道路的基础之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吴汉东则认为,随着无人驾驶中驾驶人概念的消失,法律规制的对象不再是车辆驾驶人员,而是智能驾驶系统的开发者、制造者。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其归责事由只有结果的“对与错”,而无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同时,交通监管重心也将发生变化。以交通安全为目标,以往交通管理部门监管的重点是汽车装置的安全性能和驾驶人安全驾驶技能;在智能驾驶中,避险保障和精确驾驶的软硬件体系,是道路交通检测、准入的重点。
  无人驾驶尚远——
  相关立法已开始研究
  在前不久举办的西安交大无人驾驶智能车集中采访会上,中国自动控制领域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郑南宁公开表示,无人车的研发不同于一般的科研协同,不是简单的在实验室或有限的、简单的环境中实现就行,它必须要到一个真实、复杂、开放、动态、不可预测的环境中去试验,希望政府能更多地在政策上提供支持,提供更加开放的环境让无人车上路测试,为新技术发展提供空间。
  智能驾驶、自动驾驶看似渐行渐近,然而,监管、场景、法律等非技术方面的因素则日益成为影响新一代汽车普及的“拦路石”。范立向记者透露,目前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已经开始着手就智能驾驶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研究。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法学教授张柱庭则认为,目前的自动驾驶技术还不算是真正的“无人驾驶”,相关的技术仍是“人工驾驶为主,自动驾驶为辅”。因此,还没有到需要为“自动驾驶”立法的阶段。“智能驾驶、自动驾驶还没有一个官方的技术路线图发布,我们的立法工作,需要等到这个技术路线图发布后才能开展。”张柱庭说。
  今年6月份,国内首个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上海)试点示范区封闭测试区在上海正式启动,可为无人驾驶、自动驾驶和V2X网联汽车提供近30种场景的测试验证;同月,工信部对外发布《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17年)》征求意见稿,其中初步确立了95项标准,涉及基础、通用规范、产品与技术应用等方面。
  自动驾驶汽车在我国立法上还是一个空白点。今年7月份,国务院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其中明确建立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形成人工智能安全评估和管控能力。以自动驾驶、服务机器人等应用基础较好的细分领域为重点,国家已经加快研究制定相关安全管理法规,为新技术的快速应用奠定法律基础。(记者 李万祥)(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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