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 使用“电毒炸”“绝户网”,严打!
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劳东燕30日表示,检察机关将加强与行政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配合,依法惩治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重点打击社会危害性大的水生生物资源犯罪。对使用“电毒炸”“绝户网”等禁用工具或禁用方法的非法捕捞;经营性、团伙化的非法捕捞;在水生动物繁育期的非法捕捞;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非法捕捞等进行重点打击。(记者刘奕湛、任沁沁)(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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