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9元云南游”:莫让低价团借直播带货还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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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元云南游”:莫让低价团借直播带货还魂 一家之言 当线上网红直播与线下“购物团”合作,不应当做监管难题来看待。而应正好借此查漏补缺,完成监管能力和手段的迭代升级。 直播带货界,最近仿佛打开了潘多拉魔盒。继辛巴之后,网红主播高火火也翻车了。 对此,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称,该行为“属于诈骗,也是在贱卖云南”,已向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此事。 一直以来,旅游团变“购物团”,进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新闻事件层出不穷;而最近,网红直播带货翻车事件也层出不穷。当二者相遇,便碰撞出了一大批权益被损害的消费者。这是一个社会问题,遇到了另一个社会问题。当这两种伤害市场的力量扭到一起,破坏力和伤害值显然并不是1+1=2的。其不仅让因该类产品权益受损的人群扩大,还给监管带来了难题。 报道中,云南美途国际旅行社有关负责人即表示,消费者目前维权非常困难,因为这些网红90%都不在云南当地,他们销售的产品不属于任何旅行社;消费者在投诉过程中,当地旅游执法机构处理不了。 那么,就拿主播“高火火”和“旅游购物团”没办法了吗?显然不是。就此事而言,这场带货直播涉及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违法的主体和违法活动在某地,就该由某地的对应部门来查处。 在这一案例中,“购物团”的活动发生在云南,当地的文旅和市场监督部门显然是可以介入的;而主播在哪个平台,该平台也是应当协助调查并介入处理的。只有各涉事责任主体主动承担起各自的责任,消费者的维权才能打开局面。而如果遇到了一方单独处理不了的,也大可通过多部门协作的方式,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 今年6月,最高法、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就曾联合启动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在地方,前不久,河南新乡市市监局也曾带头,组织包括文旅局、海关、税务局在内的多部门规范“直播带货”。 一定要认识到,当线上网红直播与线下“购物团”合作,不应该当做监管难题来看待。而应该正好借此查漏补缺,通过妥善处理现实案例,来完成监管能力和手段的迭代升级。 无论是直播带货翻车的问题,还是“旅游购物团”的问题,都不是什么新问题了,当它们交织在一起,也不该是什么难题——决不能容许违法的低价团套路借直播带货“还魂”。总之,不能让每一分责任流走,也不能放过任何一个责任人。唯有如此,才能将潘多拉魔盒盖子盖严实。 □与归(媒体人)(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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