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托家族、宗亲势力把持村委 河南漯河一涉黑团伙主犯获刑20年
新华社郑州12月1日电(记者双瑞)依托家族、宗亲势力和村委干部身份,河南省漯河市一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把持农村基层组织,十多年来大肆实施强揽工程项目、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阻扰工作人员执法等违法犯罪行为。29日,当地法院对该案件公开宣判,主犯获刑20年。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原漯河市召陵区姬石镇宋寨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孟宽新,自2005年以来,依托家族、宗亲势力和村委干部身份,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较为稳定的,有明确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人数较多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通过暴力、威胁、阻扰施工等手段,在漯河市召陵区姬石镇宋寨村等周边地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犯罪手段多样,犯罪后果严重,涉及8个罪名,26起犯罪事实和10起违法事实。他们把持农村基层组织,大肆实施强揽工程项目、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阻扰工作人员执法、随意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当地群众中形成心理威慑,对周边地区工程建设行业形成了非法控制,严重危害当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及社会管理秩序。 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孟宽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骗取贷款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一百五十七万元,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其他11名成员分别被判处两年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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