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果农与收购商价格难谈妥 求助检察官释法说理调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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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般无奈下,我求助了检察官
我是广东的一名果农,在海南省保亭县新政镇承包土地种植芒果。今年5月,我与芒果收购商农某签订芒果收购合同,约定以2.9元每斤的价格向收购商农某交付芒果27万斤,摘果交付期限为今年6月3日至6月25日。合同签订后截至6月16日,我履行合同、采摘交付7万斤芒果后,万万没有料到,芒果的价格大幅上涨至4.5元一斤,涨幅实在太大。这样一来,如果继续履行合同,经济损失将达32万元,但如果我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又会违约。这可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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