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鄂州15人涉黑案二审宣判 "黑老大"获刑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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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鄂州6月8日电(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刘婷)6月1日,湖北省鄂州市中级法院对万某君等15人涉黑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人万某君获有期徒刑23年。万某君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鄂州市第一个在境外落网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 记者了解到,上世纪90年代,万某君网罗社会闲散人员成立“东门九虎”非法社会组织,该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也越来越猖獗。为大肆敛财,万某君及其手下惯以暴力手段强揽工程、排除竞争对手。2009年,万某君的手下打砸竞争对手经营的游戏室时,还将一名无辜顾客砍伤。法院判决书指出,以万某君为首的该组织,涉及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6个罪名计22起犯罪事实,涉及强买强卖、插手纠纷等5起违法行为。 2017年3月,鄂州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万某君涉黑团伙立案侦查,随后将其团伙中的一人抓获。 得知“小弟”被抓,万某君惶惶不可终日,只身潜逃到缅甸。2017年5月,鄂州市公安局发布“霹雳行动”第1号通缉令,对在逃黑恶犯罪嫌疑人进行悬赏通缉,名列第一的就是万某君。 2018年5月,在缅甸和云南警方的协助下,万某君被抓获。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鄂城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案件办理,在原有6名专班成员基础上,新增3名检察官作为专班成员,确保案件办理高效、准确。专班成员引导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共列出补充侦查提纲230余条,完善收集证据材料72册,追加逮捕嫌疑人2人。提起公诉的起诉书达37页,随案移送案卷128册。 2019年12月25日,一审法院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万某君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万某君等12人不服一审判决,向鄂州中院提起上诉。 6月1日,二审法院鄂州中院审理认为,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驳回万某君等12人上诉,维持原判。(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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