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杨某勇等25人涉黑案判处死刑、死缓等刑罚
近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某勇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2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并限制减刑、有期徒刑等刑罚。
宜春中院经审理查明:1988年至1999,被告人杨某勇通过帮人讨债、替人出头、强揽工程,逐渐形成了以杨某勇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从1999年至2018年4月,杨某勇纠结被告人陈某祥、熊某毛等人开设赌场、强揽工程,逐渐形成了以杨某勇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陈某祥等6人(其中罗某东已死亡,屈某另行处理)为骨干成员,被告人王某等20人为积极参加者、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 达州通川区法院开展“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活动07-18
- 打虎!正部级刘慧被查07-18
- 淅川县浩洋钒业监守自盗?向南水北调水源区偷排污水06-17
- 河南省纪委监委同时通报两名厅官被处分06-16
- 25名学者,被集中通报批评06-16
- 筑牢法治根基 锻造公安铁军06-15
- 政产学研联合调研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共绘长三角法治协同新图景06-10
- 山东永牛建筑工程公司违法截留工亡赔偿金06-06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典型案例05-06
- 中国直播经济法治生态座谈会在郑召开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