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新华社重庆3月29日电(记者陈国洲)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了解到,从即日起至6月底,重庆市就全市天然水域,特别是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及重要支流,市级河长负责河流、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等水域存在的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有效保护和修复渔业资源,保障长江等水域生态环境安全。 重庆市公安局环保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使用电、毒、炸等禁止使用的方法进行捕捞,长期收购违法捕捞渔获物,以及违法制造、销售电捕鱼器等违规渔具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斩断“非法捕捞-贩卖-餐饮消费”违法链条,有效震慑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分子,切实提升河长制、河库警长制工作成效,有力维护重庆市渔业生态安全,促进长江经济带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为维护渔业资源和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请勿非法捕捞水产品。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地笼网、拖网等禁止使用的工具进行捕捞,使用电、毒、炸等禁止使用的方法进行捕捞,将触犯我国《渔业法》《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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