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海关查证走私出口木炭700余吨 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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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济南3月27日电(记者魏圣曜)青岛海关27日对外发布通报,该关组织警力在山东青岛、临沂、烟台、济宁等地开展打击木炭走私专项行动,共查证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木炭700余吨,现场查扣木炭100余吨,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 据青岛海关介绍,青岛海关缉私局联合海关总署风险防控局(青岛)近日在进行风险分析研判时,发现一个团伙有向日本、韩国走私出口木炭的嫌疑,涉嫌走私出口的木炭为高级备长炭。 海关缉私部门经过缜密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唐某、谢某等人在安徽、辽宁等地采购高级备长炭集中运至山东,将服装作为“道具货物”申报转关出口,为逃避海关监管半路更换货物,将木炭走私出境,共计700余吨。 据青岛海关缉私警察介绍,备长炭是采用坚硬的乌冈木、青冈木、橡木及传统的烧炭技术和工艺烧制而成的高级炭制品。备长炭燃烧稳定,发热值高,燃烧时无烟、无焰,是较优质的烧烤燃料。这些硬质木材的密度较高,生长过程也比较缓慢,每烧制1吨木炭,需要消耗5吨至10吨不等的木材,并产生大量有害气体,是典型的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产品。 据青岛海关介绍,早在2004年,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就联合发文,禁止出口以木材(不包括竹子)为原料直接烧制的木炭。2009年2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中规定,木炭走私将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走私木炭、硅砂等妨害环境、资源保护的货物、物品十吨以上的,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根据青岛海关初步测算,此次涉嫌走私的700余吨木炭至少需要3500吨硬质木材,约为110公顷的森林植被,不仅对森林资源破坏严重,也会加剧水土流失和环境恶化。青岛海关今年把走私出口木炭等资源类货物、物品列为打击重点,将有针对性地开展布控查缉,予以持续性打击。(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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