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建国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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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1月14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 江西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委员、副台长李建国(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上饶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建国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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