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检察机关起诉一非法吸众存款千万团伙窝案
|
法制网深圳11月29日电 记者 游春亮 通讯员 陈玉曼 深圳市一个承诺“高额利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281万元的团伙窝案共九人,近日被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起诉。 2009年12月16日,被告人李某租赁了罗湖区某大厦A座5间房作为办公地点,设立了公司,聘用被告人谢某为行政总监,负责吸收客户存款并管理公司日常业务;被告人高某为出纳,负责整理公司账目与客户签订合同、发放客户利息;被告人阳某、邓某为公司业务部经理,负责协助本部门业务员与客户洽谈吸收业务和吸收客户存款;被告人何某、陈某、宋某、黄某等人为公司业务部业务员,负责拉揽客户。 2009年12月至2012年3月期间,李某伙同公司的员工,打着销售白桦树叶汁酒、山果酒、饮品、山特产等有机食品为幌子,以推介会、派发传单、打电话等手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宣传其公司在某省的投资项目,承诺1至2年期年利息25%、3年期年利息30%的高额回报,以加盟、投资、借款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经查,被告人李某等人招揽的投资客户达100余人,所非法吸收存款金额达人民币1281万元。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最新资讯:
- 海南:春节免税消费火热02-17
- 中国年里的年夜饭02-17
- 欢腾中国年丨一席年夜饭 共庆中国年02-17
- 新春走基层|北京隆福寺新春市集“火出圈”02-17
-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这些行为将被移送公安机关02-17
- 北京联通基站占用一村民口粮田22年零赔偿引发热议10-30
- 南阳市00后村民冒充富二代骗取网红近百万元09-15
- 法务红利与民生福祉07-18
- 固始县亚龙湾庄园楼顶铁塔居民“集体失眠”07-18
- 淅川县浩洋钒业监守自盗?向南水北调水源区偷排污水06-17
资讯排行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