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实施文物保护终身责任追究制
新华社武汉10月15日电(记者 廖君)武汉将实施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记者获悉,近日出台的《武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对文物保护不力、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 武汉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化遗存丰富。《意见》提出,将加强文物执法,公安机关要在文物资源密集、安全形势严峻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墓群、国家一二级博物馆设立专门警务室。发生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和案件,市级文物行政部门要约谈相关区政府负责人并予以通报。 文物保护不力将实施严格责任追究。《意见》提出,对各区、各部门因不依法履职尽责导致文物遭受破坏、被盗、失火并造成一定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造成珍贵文物或者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灭失的,要依法追究实际责任人、单位负责人、上级单位负责人和当地政府负责人的责任。建立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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