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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后强行"当选"村主任 涉恶"家族"终审维持原判(2)

2019-11-10 17:38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发送检察建议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
  “办案的同时,我们发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存在不规范问题。”办案检察官介绍,为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广水市检察院向该市广水街道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严肃组织纪律,强化依法行政,开展隐患排查。同时该院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目前,该市组织部门已全面启动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排查整顿工作,已排查确定40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并选派第一书记到基层工作。此外,对参加换届选举的村“两委”候选人进行多轮多部门资格审查,保证了“两委”换届工作的风清气正。
  同时,检察机关对办案中发现的公职人员渎职失职线索移送纪委监委调查处理15人,均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实现了公正司法和严格执纪的良性互动。
  2018年12月18日,该案一审开庭,连氏家族势力是否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成为争议焦点。公诉人当庭出示了证人证言、现场勘查报告及相关书证、照片、视频资料等关键证据,论证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特征。
  2019年3月27日,一审判决下达,连光辉等7名被告人因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滥伐林木罪、妨害作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零三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20.5万元至3000元不等。连光清、连光辉、连桂菊、涟浪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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